请问江苏省信息采集跨省调转证明如何开具呢?

 二维码 802
发表时间:2022-03-02 10:42作者:江苏会计来源:本站原创

江苏会计提问:

请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跨省调转”的调转证明应如何开具?

江苏财政回答:

您好!会计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管理,请联系调出调入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推荐服务】

查看更多江苏会计常见问题,点击进入>>

我是江苏会计,我有问题需要咨询,点击提问>>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江苏会计网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因政策的不断变化和调整,如有变动,请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会计综合管理平台官网公告为准


Copyright © 2008-2026│JIANGSUK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会计 服务江苏│邮政编码: 210000
主办: 江苏会计信息网│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