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撤销并注销朱健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二维码
10
发表时间:2026-08-05 09:19来源: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你所注册会计师朱健已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决定撤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同时,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7月29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江苏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江苏省会计综合管理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jiangsukj.com/h-nd-337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