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撤销并注销刘宏林等2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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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7-01 14:40来源: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刘宏林等2名注册会计师已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决定撤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同时,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 附件:刘宏林等2名注册会计师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6月26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江苏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江苏省会计综合管理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jiangsukj.com/h-nd-3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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