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泰州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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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6-09 16:23来源:泰州市财政局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21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5年9月举行。现将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泰州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获得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二、报名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文件规定,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试费,每科60元。 四、考试科目和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关于考试用书。我市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五、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六、报名时间 我市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5年6月13日至7月2日,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名期间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按系统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经系统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环节。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票据,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后期还可通过“苏服办”APP——“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四)准考证打印 2025年8月26日至9月5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无法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八、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10月3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九、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泰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泰州市财政局官网信息。 2025年度中级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统一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成绩合格单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其他事项 (一)各市(区)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及时解答考生疑问,确保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完成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2025年10月15日前,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5年度考试工作总结。市财政局将适时通报各地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五)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泰州考区)报名工作点联系方式如下: 1.靖江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23-89180610; 2.泰兴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23-87712670; 3.兴化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23-82020715; 4.海陵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23-86220990; 5.姜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23-88233106; 6.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23-86960228; 7.泰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23-86888085。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江苏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江苏省会计综合管理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jiangsukj.com/h-nd-2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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