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个人会员: 为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传播诚信文化,营造褒扬诚信、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对坚守行业30年且诚信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予以鼓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86...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全面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更好地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81号)的要求,按照全省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统一部署,现将2025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执业质量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全面自查工作各设...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培训计划》安排,省注协定于2025年6月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徐州市举办第三期高端人才(即江苏、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培养对象第五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产融结合与资本运作;2.2025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财政与货币政策走向;3.国学经典:孙子兵法与人生战略;4....
陈婷婷等43位申请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你们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请点击江苏注协官网首页“网上办事”模块中的“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或者直接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用户登录(登录类型选择非执业会员,输入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密码,...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非执业会员:为做好我省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开展2025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网络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二、培训时间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培训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三、培训方式网络培训是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主要...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于6月18-19日与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举办第二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1.培训主题:会计审计热点难点准则(一)。2.培训内容:5101号、5102号、1121号等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相关案例讲解。3.授课师资:中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领域专...
张悦等35位申请人、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提交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张悦等35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张 悦 孙倪文杰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王绕娟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沈培培等48名注册会计师: 鉴于你们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的注册会计师注册。 按照相关规定你们可以选择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
天衡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报送的2025年内部培训资格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会协〔2022〕74号,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省注协初审和人才委员委员会审定,且公示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衡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申报的以1个会计师事务所计算,详见附件)具有2025年度继续教育内部培训资格(...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为持续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2025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总体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我省行业人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2025年全国两...
2025年4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22〕45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苏会协〔2023〕99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了竺宝阳等59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的申请,现予公告。 附件:2025年4月注册会计师转所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5月7日
魏钰栋等13名注册会计师:鉴于你们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的注册会计师注册。按照相关规定你们可以选择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郝建丽等39位申请人、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提交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郝建丽等39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郝建丽 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松鹤 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竟旋 江...
潘洋等78位申请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你们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请点击江苏注协官网首页“网上办事”模块中的“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或者直接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用户登录(登录类型选择非执业会员,输入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密码,初...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于5月14-15日与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举办第一期在线直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1.培训主题:独立性准则。2.培训内容:独立性准则和相关案例讲解。3.授课师资:中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领域专家。二、培训时间及地点1.培训时间:5月14日-15日,上午...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3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22〕45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苏会协〔2023〕99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了陈晓玲等74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的申请,现予公告。 附件:2025年3月注册会计师转所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4月3日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现将申报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 符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以下简称事务所),可自愿提出申请。二、申请时间和程序 1.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应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
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和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有关安排,现就泰州考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二、交费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30日(早8:00—晚8:00)。 三、考试时间2025年8月23日—24日举行专...
鉴于你们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的注册会计师注册。 按照相关规定你们可以选择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