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小伙伴注意啦!报名工作将于7月2日12:00截止,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步骤千万别错过!——报名平台及信息采集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将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进行。想要顺利报名,第一步就是完成信息采集!请各位考生登录全国统一平台,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请务必如实...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36号)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锡财会〔2025〕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 号)文件,并对照《关于做好2...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 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一、申报要求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文件,并对照《通知》附件1所列“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初审。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申报...
锡财会〔2025〕4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全市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2024-2026年...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江苏省“十四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苏财会〔2021〕59号)和《关于加强我市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锡财会〔201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期无锡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4〕135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5年5月举行。现将2025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
无锡市财政局持续清理政府采购妨碍市场准入的规定和行为,从规范文件编制、加强文件备案、开展监督检查和依法投诉处理四个方面发力,进一步维护统一开放、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一是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修订《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应依法保障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不得设置限制性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二是加强采购文件备...
无锡市财政局以“碰难题、重质量、见实效”为原则,树牢服务意识,加强过程管理,不断挖掘绩效管理工作内涵,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完善涉财政策、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工作举措和具体建议,进一步推动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 一是将绩效论证融入零基预算改革。2024年起无锡市级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市财政局通过开展无锡特色的预算绩效论证,加强预算编制审核。根据零级预算管理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4〕25号)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4年9月举行。现将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二、往年继续教育补学年度 无锡市2019年-2023年还能进行补学,与2024年12月30日截止三、继续教育购买 如需购买/办理无锡市2024年或之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
4月15日,无锡市财政局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无锡市财政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我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国无农不稳,民无粮不安。粮食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近年来,无锡市财政局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与技”重要战略,多措并举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支持乡村振兴“粮心人”。支持藏粮于地,发挥耕地“主阵地”作用。协同制定《关于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级对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地区根据建设标准对100亩以上连片的给予3000元/亩以奖代补。以目标任务为导...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 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2024—202...
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快捷入口,点击进入>>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 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
春为岁首,农为行先。眼下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节点,无锡市财政局落实落细惠农政策举措,加大涉粮补贴支持力度,为促进全年粮食生产开好头、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助力粮食种植主体,提前下达涉粮补贴。春耕前夕,市财政与主管部门协同配合,通过提前下达涉粮补贴,积极调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先后两批次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资金2000余万元,同时提前部署涉粮补...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继续教育对象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属企业、省属企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二、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23年无锡市会计继续教育结束时间:2024月3月31日 如需补学可微信扫码在线购买。
一是扩大预留增份额。积极落实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一方面对40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人要预留采购项目预算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另一方面提高价格评审的优惠幅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23年无锡市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9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8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94亿元。 二是线上融资解难题。聚焦中...
无锡市财政局聚焦“民之大事”,注重财政保障职能发挥,聚力增加对困难群体就业、养老、医疗保障的“显示度”,兜牢兜实保障底线,不断提升困难群体幸福成色。支持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筑牢民生之本。聚焦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春风行动”等各类就业援助活动,零就业家庭持续动态清零。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就业,2023年全市拨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3.99亿元。服务农民工就业...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3〕85号)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4年5月举行。现将2024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考务日程...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查询成绩。相关热点问题解答如下:一、中级成绩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cpta.mohrss.gov.cn/testrule/1229.html),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