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财会〔2024〕11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行政机...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继续教育对象为镇江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二、继续...
通财会〔202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单位,相关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规〔2024〕18号),现将我市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序号单位地 址电 话邮 编1清江浦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264号清江浦区财政局616室836438082230012洪泽区财政局会计科洪泽区人民路12号872239612231003淮阴区财政局会计科淮阴区行政审批中心西院二楼(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849343262233004淮安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区友谊路15号859390862232005涟水县财政局会计科涟...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