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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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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09 13:51作者:江苏会计来源:本站原创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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