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
 

镇江市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二维码 28
发表时间:2021-01-15 10:33作者:镇江会计网来源:镇江市财政局

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节假日、双休日休息),现将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一)中级考生

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初级考生

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我市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属地证明,我市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其他人员提供我市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领取地点

    考生到各自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我市各报名点如下:

报名点

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镇江市直

原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

(镇江市正东路10号)

84405972

9:00—11:30

14:00—17:00

丹徒区

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

(丹徒区财政大楼四楼407室)

88992002

9:00—11:30

14:00—17:00

镇江新区

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窗口(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

80822936

9:00—11:30

14:00—17:00

丹阳市

丹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丹阳市行政中心四楼C4058)

86519057

86579035

9:00—11:30

14:00—17:00

句容市

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

(华阳东路16号财政大楼515)

87264654

9:00—11:30

14:00—17:00

扬中市

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扬中市港联社区)

88321574

9:00—11:30

14:00—17:00


 镇江市财政局

2021年 1 月 15日



Copyright © 2008-2024│JIANGSUK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会计 服务江苏│邮政编码: 210000
主办: 江苏会计信息网│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