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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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15 10:33来源:镇江市财政局 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节假日、双休日休息),现将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一)中级考生 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初级考生 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我市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属地证明,我市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其他人员提供我市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领取地点 考生到各自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我市各报名点如下:
镇江市财政局 2021年 1 月 15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江苏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江苏省会计综合管理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jiangsukj.com/h-nd-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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