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会通〔2025〕4号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的规定,现将2...
江北新区财政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4〕135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5年5月举行。现将2025年度初、高级资格考...
宁财会通〔2024〕2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职〔2024〕6号)要求,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我市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2024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
宁财会〔2024〕119号江北新区财政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4〕25号)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4年9月举行。现将2024年度中...
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长江路66号代理记账025-51808619、025-51808617职称考试025-51808616、025-51808617继续教育025-51808610、025-51808618信息采集025-51808610、025-51808617高会评审025-51808610、025-51808617人才培养025-51808618、025-51808619...
南京市非税缴款入口服务名称:南京市非税缴款入口快捷入口:点击进入>>相关网址:https://yaoyao.cebbank.com/LifePaymentSocket/wap/PC/index.html?canal=njczfspc&code=542689461#/home/pay/page1
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流程(含相关申请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单位工作证明模板苏职称〔2021〕74号 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电子证书用户操作手册(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的告知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会计行政审批事项承诺书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其他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代理记账机构操作手册2021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步提升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服务推动机关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26日,市财政局组织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暨党务纪检干部培训,局领导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聆听了专题辅导授课,局党支部书记、党务纪检干部全程参加培训。培训邀请市委巡察办巡察一处王建杰处长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作辅导授课,组织观...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按照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安排,4月24日,南京市财政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开班。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峥主持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驻局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会议指出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启动以来,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突出《...
问: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还能补学以往年度吗?答:目前南京市已经截止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补学和补登记,现目前只开通了2024年度继续教育,2025年3月31日截止。有其他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在线咨询。
近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南京市财政法治工作要点》《南京市2023年度区级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评价指标》,并研究了本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和近期财政法规工作。市财政局副局长、全市财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海燕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闭环管理。统筹领导机制,深化建章立制,加强监督考核,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
一、高端培训类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南京市会计专业技...
4月9日,市财政局组织市区财政青年干部开展调研培训,专门邀请了市委研究室程金林副主任和省财政科研所研究室高玮主任作专题授课。局领导朱德勇同志主持,市区财政青年干部10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有关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促进青年干部更好理解把握调查研究的内涵、方法及要求,提升调查研究质量水平。程金林围绕如何开展好“微调研”,以《跟着习近平总书记学习调查研究》为...
财政库款是人民银行金库中的财政存款,是财政运行的重要资金基础。在财政紧平衡大背景下,市财政局坚持“全市一盘棋”思维,通过完善库款管理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用扎实有效的管理举措,持续提升财政库款管理效能。在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库款运行稳定,有力保障了社会民生和重点项目资金需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持。一是强化趋势性分析及监测研判,提升库款运行前瞻性。突出“...
近日,南京市财政局会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顺利完成南京市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班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为深化会计人才培养“校地合作”,本次培训地点选在南京当地,主要开展了集中授课、课题指导和学员讲堂三项内容。一是集中授课名师荟萃。本次课程由“会计发展”、“会计人文”、“企业管理”、“数据资源”4个专题组成。来自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经贸学院的多位全国会计名...
财政决算是全面反映政府或部门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综合报告,是加强预算管理、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坚持“三个强化”,持续提升决算编审效能,顺利完成2023年度全市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8.7亿元,我市各级政府严格落实 “过紧日子”要求,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民生保障和改革发展的紧要处,机关运行经费下降4.4%,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
近日,为提升全市公共数据管理者数字素养和数据思维,加快我市数字化人才培养,助推全市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市财政局与市数据局围绕数据资源入表等主题开展了数据专题培训,来自各区财政、数据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各公共机构的200多名财务、数据岗位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次培训将数据资源入表作为“微切口”,由南京数字金融产业研究院专家结合我市入表案例,从实操层面讲解了入表的基本流程和关键环节;来自...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继续教育对象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属企业、省属企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二、继续教育购买如需购买/办理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添加客服微信咨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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