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注册会计师学习的便利性和积极性,现将我省注册会计师2025年参加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我省注册会计师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在线”(https://cmis.cicpa.org.cn)网络培训平台,任选其中一家国家会计学院的点播课程进行学习(以下简称线上学习),学习费用...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02号),经个人申请、各地注协审核、中注协复核,形成颁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建议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省注协反映。联系人:省注协注册科 臧慧、丁亚南;电话:025-83633934、836...
赵颖等215位申请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你们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请点击江苏注协官网首页“网上办事”模块中的“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或者直接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用户登录(登录类型选择非执业会员,输入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密码,...
谢菲等35名注册会计师:鉴于你们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的注册会计师注册。按照相关规定你们可以选择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李佳妮等73位申请人、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提交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李佳妮等73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李佳妮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李 娅 陈 铭 沈碧云 朱 琳 江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1月22日公布,现将我省考生领取2024年考试合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阶段合格证 专业阶段合格证为电子证书。凡取得专业阶段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随时自行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下载。二、全科合格证 (一)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管理办法》规定,凡取得职业能...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5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02号),经个人申请、市注协审核、省注协复核,形成江苏地区颁发“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建议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省注协反映。 联系人:省注协注册科 臧慧、丁亚南; 电话:...
为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传播诚信文化,营造褒扬诚信、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对坚守行业30年且诚信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以资鼓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0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12月1...
2024年11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22〕45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苏会协〔2023〕99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了王璐等137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的申请,现予公告。 附件:2024年11月注册会计师转所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12月3日
叶菲菲等21名注册会计师: 鉴于你们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的注册会计师注册。 按照相关规定你们可以选择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
陈大勇等40位申请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你们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请点击江苏注协官网首页“网上办事”模块中的“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或者直接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用户登录(登录类型选择非执业会员,输入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密码,初始...
张文杰等37位申请人、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提交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张文杰等37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张文杰 南京开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刘 楠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束...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现将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二、交费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30日(早8:00—晚8:00)。三、考试时间2025年8月23日—24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其中:会计科目将视报名情况,在部分考区实施两场考试)。2025年8月24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2025年...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会协〔2011〕9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标准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下范围及标准申报:(一)行业人才培养方面1.考取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
邓玉洁等59位申请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你们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其中邓玉洁等32位为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人员申请非执业会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张广浩等27人为注册会计师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请点击江苏注协官网首页“网上办事”模块中的“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或者直接访问“中国注册会...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2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苏会协〔2024〕35号)规定,省注协对申请参加2024年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核结果,同意张正望等52名注册会...
季洁等28名注册会计师: 鉴于你们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的注册会计师注册。 按照相关规定你们可以选择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2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苏会协〔2024〕35号)规定,省注协对需参加2024年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根据审核结果,经研究,决定暂缓叶菲菲等...
2024年9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22〕45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苏会协〔2023〕99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了孙盼等103名注册会计师转所执业的申请,现予公告。 附件:2024年9月注册会计师转所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