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镇江考区)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维码 13
发表时间:2024-06-07 16:24作者:江苏会计来源:镇江市财政局

中级资格考试镇江考区科目免试.png


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等相关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前,携带本人相关申请材料到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505室(镇江市南山路66号)完成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7月1日17时前(9: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电话8090992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镇江市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8-2024│JIANGSUK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会计 服务江苏│邮政编码: 210000
主办: 江苏会计信息网│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