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3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5年5月举行。现将202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扬州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3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5年5月举行。现将2025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扬州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
2024年全国会计中级职称免考人员和外籍人员报名现场审核地点及时间审核部门审核地点审核时间联系电话江都区财政局扬州市江都区泰山路355号,江都区财政局,二楼会计监督管理科9:00-11:3014:00-17:3086551910广陵区财政局扬州市广陵区四望亭路40号 财会教育管理中心 9:00-11:3014:00-17:3087340398宝应县财政局宝应县苏中中路118号宝应县财政局30...
问: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还能补学以往年度吗?答:目前南京市已经截止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补学和补登记,现目前只开通了2024年度继续教育,2025年3月31日截止。有其他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在线咨询。
问:扬州市会计继续教育往年年度还能补吗?答:扬州市继续教育不能补学了,财政局已截止以往年度的补学补登记,只能学习2024年本年度继续教育。如需购买/办理扬州市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有其他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学分申请折算一、高端培训类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 90学分。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 90学分。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 90学分。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
一、高端培训类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南京市会计专业技...
一、继续教育对象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二、往年继续教育补学年度 无锡市2019年-2023年还能进行补学,与2024年12月30日截止三、继续教育购买 如需购买/办理无锡市2024年或之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
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会议费用支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扬州市财政局在定点场所采购方面创新思路、有的放矢,首次从采购方式、动态管理、“苏采云”应用三方面入手,用好“新方法”,形成“新路径”,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赋能。一、首次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借鉴经验做法。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日前扬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了...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4年9月举行。现将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扬州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 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2024—202...
一、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一、继续教育对象 常州市(一市五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
问:宿迁市会计继续教育2024年开始了吗?答:宿迁市会计继续教育2024年已经开始,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4年度计划要求总学分90,其中专业课不低于60学分,公需课不低于30学分如需购买/办理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有其他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分 ,专业科目不能少于 60 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 )参加指定的网络培训单位的继续教育培训,按规定完成网上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成绩合格的,每课时折算为3 学分。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学习...
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先完成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二、继续教育时间2...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的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尚未完...
问:苏州市会计继续教育能补之前年度吗?答:目前苏州市只能补学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以往年度不能进行补学,请还未完成的会计人员尽快完成。如需购买/办理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有其他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