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4〕135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25年5月举行。现将我市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我省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4〕135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25年5月举行。现将我市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苏州市区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工作应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为进一步优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服务会计人员更好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和考试,经我局与培训机构协调,对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调整如下: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学习考试截...
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向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外籍人员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苏州考区)...
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等相关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4〕25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24年9月举行。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试报名系统中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我省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
近日,苏州市第一期高端会计人才班的53名学员齐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完成首次集中培训。集训采取课堂教学、实景教学、问题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升学员综合财会管理能力。一是蓄进取之志。本次集训根据当前热点、结合学员实际需求,课程涵盖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数据资产、财税政策、国际经贸等方面,夯实基础理论、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管理视野。二是聚团队之力。集训通过团建破冰、学员分享和专题研讨等环节,加强沟通...
为进一步强化苏州市园林系统非税收支管理,近日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王庆红带队赴园林系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展调研。本次调研前往拙政园管理处、石湖景区管理处、留园管理处、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四家规模较大、业务较为全面的单位。调研针对苏州旅游形势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园林收支管理为重点,探究如何发挥园林自身特色优势来有力提升苏州旅游形象。调研组深入了解各预算单位近年来的收支情况和管理中碰到的困难,围绕苏...
近日,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王庆红、经济建设处处长王强带队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开展财务工作交流座谈。市国动办副主任叶志云,行政财务处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座谈中,双方观看了2023年苏州国动工作纪实片,市国动办详细介绍了国防动员改革和财务管理状况,双方围绕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交流和研讨。通过座谈,市财政局进一步了解国动工作领域的...
问: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还能补学以往年度吗?答:目前南京市已经截止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补学和补登记,现目前只开通了2024年度继续教育,2025年3月31日截止。有其他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在线咨询。
问:扬州市会计继续教育往年年度还能补吗?答:扬州市继续教育不能补学了,财政局已截止以往年度的补学补登记,只能学习2024年本年度继续教育。如需购买/办理扬州市2024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有其他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学分申请折算一、高端培训类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 90学分。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 90学分。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 90学分。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
一、高端培训类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南京市会计专业技...
一、继续教育对象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二、往年继续教育补学年度 无锡市2019年-2023年还能进行补学,与2024年12月30日截止三、继续教育购买 如需购买/办理无锡市2024年或之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 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2024—202...
一、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一、继续教育对象 常州市(一市五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
问:宿迁市会计继续教育2024年开始了吗?答:宿迁市会计继续教育2024年已经开始,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4年度计划要求总学分90,其中专业课不低于60学分,公需课不低于30学分如需购买/办理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有其他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咨询。